大秦的荣耀:法家密码_第四十八章 罪秦之谜

曾畏冰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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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几日,朝廷下发文告,文告曰:今樊於期者,妄行欺君,逃匿于外,为正法纪,已夷其三族。有得樊於期首者,赐金千斤,食邑万户。

果然并未说明是何原因。离轩曾私下问李斯何至于此,李斯也莫名其妙。李斯曾向秦王言,如无其获罪之行,而大索于天下,于法治有亏。然而秦王大怒,不准李斯等再问。秦王从未对李斯进言发过怒,这是首次对李斯动怒。

读着这份文告,离轩苦笑。仅仅从秦王所给予的赏赐来看,就知樊於期这一次着实把秦王得罪得不轻。赐金千斤也就罢了,而邑万户非同小可,类同封侯,此为相国之遇了。樊於期仅仅是一个高级军官而已,并非重臣,亦非重将,却获此“待遇”,可见其事对秦王而言是何等严重。

樊於期得罪秦王,乃秦史一大谜团。

樊於期获罪于秦王一事,正史仅片言只语,此前并无任何其名记载,只知荆苛刺秦王中得知秦王曾以金千斤、邑万户购其首。可知其人在秦之前并非重臣,也绝非一线将军。而秦王如此之恨,以相国之待遇购其首,则多非因公,而实为私怨。

能与秦王结私怨,则不可能远离秦宗室,因此,作为军人能与宗室接近者,多半为内宫近卫。本书虽为小说家言,但情节推理相对合理,自认虽不一定是真相,但比现存许多猜想更符合历史事实。

如今存世之樊於期故事,全部为假想,没有一个猜测有直接的史料进行佐证。以影响较大的《秦国史》为例,杨宽认为樊於期即秦国大将桓齮,因兵败畏罪潜逃燕国。理由仅是两人读音相近,时代相近。

此推测之谬,实是可笑。司马迁著《史记》时,与其时不过相差百年。以司马迁之慎重,若仅仅是读音相近,绝不至于将一个人写成两个人,起码也要加一句“樊於期者,秦将桓齮也。”此为其一。其二,秦时对战败将领,并无太过责罚。以桓齮为例,肥之战,桓齮为李牧所败,全军覆没,仅数骑逃出,但桓齮并未受罚,反而于次年领兵再攻赵,下数城。因此,纵使桓齮再败,其所受处罚,也绝不至于达到“得祸于秦,父母宗族皆为戮没”的程度。

更何况,以桓齮这样的百战将领,胜负之战均无数,乃世之勇士,又有家室在秦,并非游说天下的谋士,岂会为一场败仗就逃奔别国!

若起桓齮于地下,必掩面长叹悲声曰:“后人不学,致诟于吾!”

樊於期之获罪,乃因个人偶尔犯下的错误,用某龙的话说,是“男人都会犯的错误”。而这一错误,不仅秦王不愿宣之于众,就连樊於期本人,也不愿告于天下,毁自身一世英雄之名,辱宗族于地下。再英雄的人物,也会犯错,但有的时候,一个小小的错误,不仅可能误了己身,还会连累他人。

幸而樊於期供职于宫内,所牵连者,多为有爵之人,部分人夺爵去职,天下无事。

相国昌平君举荐樊於期任职宫中,秦王震怒之下,免去其相国之位,以郎中令王绾为相国。更于二十年将昌平君徙於郢。昌平君失势于秦,在楚王死后,被项燕推立为楚王,死于战火之中。

樊於期犯下的一个小错误,造就了荆轲刺秦王的故事,还间接产生了一位楚王,也算因此留名史册了。

原本王绾为郎中令,樊於期之事亦有责任,但因非其所荐,且任职时间不长,与其无多大关系,是以不但未受牵连,反而因此受益。

秦王本欲以李斯为相,但李斯语曰:“臣虽非相国,实早已行相国事。有其实在,无其名也无所谓矣。今臣虽贵,但根基并不深,且统一六国,臣宜于幕后谋划,而以他人当于其前,以惑众国。”

秦王以为然,问道:“廷尉以为,何人可当此职?”

“郎中令王绾,为人精诚,为事谨慎,可为相国。”李斯对道。

“廷尉一心为我大秦谋事,如能天下一统,廷尉实居功至伟,彼时必令廷尉之名大扬天下。”秦王感叹,李斯是个事业狂,虽也追求个人名利,但只要能达到其事业的目标,个人一时之得失,并不看在眼里。其眼光之长远,纵然秦王也为之深叹。

按照樊於期大逆之罪,受牵连之人一般不能以爵抵罪。但因秦王不欲令人知晓内情,不愿将樊於期的罪行公之于众,在李斯的劝阻下,秦王同意牵连者可以爵抵罪或处以赎刑,是以此事未引起朝局过分震荡,李斯轻施手段,将原本可能让大秦混乱数年的朝局,重新恢复正常运行,统一之战也得以按计划展开。

李斯将离轩调至廷尉,协助自己办理樊於期案涉案人员诸事。因处理这种因君主私怨、缺少证据实锤的案子,光以秦律来套已经不好套了,必须用法理来进行解释,再按荀卿所传之“类举”进行处置。而对于法理的研究,是准确有效服众,并尽量少地对法治造成危害的重要方式。很显然,离轩非常适合做这些事。

另一方面,李斯知秦王之意,同时为保朝局稳定,也需要低调处理,因此,尽量对涉案人员宽大一些,也不宜完全比照律法而行,而是要给涉案人员一个出口。离轩用法理来进行把握和平衡,就会相对适当一些。

虽然如此,但受到牵连者,还是多达数百人。不过经李斯和离轩进行梳理,分别进行处置,大多数以“谇”——也就是训诫结案;部分低级官员处以赎刑,可以爵位或财物进行抵罪;而部分高级官员,与樊於期的提拔使用关系密切者,以夺爵去职,永不叙用。

此分类处置方案,报经秦王后,秦王点头认可。不杀一人,以示法治之宽严相济,保证朝局的稳定和统一之战的推进,这一做法显然符合大秦根本利益。

“这么多人,进行分类处置,短短时间内做得极是完美。而其中法理,更是精深妥当,法家大成人物,果然不同凡响。廷尉,你辛苦了。”苛刻如秦王,对这份方案都是极为赞许。

如今离秦王获知樊於期一事已过了些时日,当初暴怒的情绪已经平息很多,秦王除了对樊於期仍恨之入骨外,对其余相关人等到也渐渐能理性看待。毕竟,目前最大的国策,是一统天下,而这一国策的施行,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政局,显然很难取得预期效果。

“臣等尽忠为事而已。不过,光凭我还远远做不到,这是臣的弟子一起做的。”李斯也趁机向秦王兜售离轩。

“哦?廷尉收了弟子了?那到应该祝贺一下啊!不知是何方人氏,现任何职?”时人注重传承,能收到一名可称弟子的人才,实为不易。李斯之前从未收过弟子,是以秦王也颇感兴趣。

“名为离轩,原为宁秦县丞,为各地选拔的律法人才之一。在廷尉学习期间,臣在问对中发现此子颇具法家潜质,是以收为弟子。如今在咸阳县为丞。”李斯笑道。

“原来如此,廷尉都收为弟子之人,看来应当是能力不错啊!”秦王颔首。

“确实相关不错,说来很巧,他正是公子曾经提到过在宁秦学室中遇到那位青年。公子在宁秦处置魏武卒之事时,颇得他的助力。”李斯道。

“竟然还有此事,那么年龄不大了。不错,如果真是人才,廷尉可内举不避亲,用好这棵苗子。”秦王今日兴致挺高,在李斯引导下,一直继续这个话题。

李斯之意,自然是为使用离轩做好基础工作,大秦一把手如果不认识你,那么纵然能力再强,最终成就也有限。何况,李斯这里可还有着心病,这病必须得秦王来治。

“年纪甚轻,目前甚至还未婚配。”李斯道,悄悄观察秦王反应。

“这么年轻?”这下秦王还真有点吃惊,如此年轻而有方案所反馈的能力,那还真是值得好好培养了。

李斯含笑点头。

“廷尉,我可知你那个和萝儿关系很好的如依,似乎还没有许人吧?那个离轩如此优秀,又尚未婚配,岂非天作之合?”秦王没见过如依,但却从萝嬴口中听过无数遍了。

李斯却及时地苦笑,并未答话。

“嗯?是两人合不来?”秦王见李斯的怪异脸色,也不禁奇怪。

“这到不是,两个孩子相互都颇有情意,只是……只是……”

“廷尉向来直言敢谏,为何今日吞吞吐吐?”秦王有些生疑。

“大王恕臣无罪,臣方敢言。”李斯将狐狸尾巴藏住,面上有些诚惶诚恐。

“说两句话而已,何妄言罪责,说罢!”秦王一挥袖。

“离轩与公主早已相识,两人情意颇深,未得大王应允,是以臣不敢将如依许予他。”李斯小心地说道。

秦王猛转身,将李斯盯住:“公主?哪位公主?萝儿?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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