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时归_第二百七十六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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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举瞪大了眼睛,看了看坐在他正对面的唐一明,急忙说道:“大王?你就是鼎鼎大名的汉王?”
唐一明端正了身子,轻轻地点了点头。
魏举急忙跪在了地上,高声喊道:“在下吴郡人士魏举,拜见汉王!”
金勇急忙插话说道:“大王,他就是魏举,字子高,虽然有点疯癫,却是个博学多才的人,属下刚到建康的时候,便救了他,他为了报答救命之恩,便愿意一辈子跟着我,我见他十分有诚意,又是个读书人,便将我的身份告诉给了他,他知道以后,便发誓愿意效忠汉王,至死不渝。这间酒楼,就是他想出的一个主意,而他则每天流落地市井之间,以一个酒鬼身份去帮我们打听消息,顺便发掘一下人才,这才有了酒楼今天的繁华。”
听金勇说话之后,唐一明倒是觉得魏举是个人才,便抬了一下手,说道:“你起来吧。我问你,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汉国的事情的?”
魏举缓缓地站了起来,并且道了一声谢,站在那里毕恭毕敬地说道:“启禀汉王,早在去年,在下就听闻过泰山有一支抵御胡人的军队,在唐……汉王的带领下,粉碎了不少次胡人的进攻。后来晋军北伐,诸葛攸驻守泰山,只要是朝中的有识之士,都对汉王佩服不已。后来,晋军败退,退守江淮,燕军攻入青州,汉王受封,虽然有些人认为汉王是背信弃义的小人,可是在下知道,汉王才是能屈能伸的大英雄。”
“呵呵,我并不是什么大英雄,我和你一样,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。汉国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,都是所有的国人共同努力的结果。你给金勇出的这个点子是不错,可是如此耗费,就算有再多的金银珠宝,也终究有耗尽的一天,到那时候,酒楼又用什么来维持呢?”唐一明道。
“是啊是啊,你们这样,真有点对不住大王!”孙虎接住了话茬急忙说道。
金勇和魏举相视而笑,只见魏举拱手说道:“大王有所不知,这间酒楼,只是一个副业而已。我们用每个月赚取的金银的十分之一来弥补这间酒楼的亏空,是足够的。”
“哦,照你这样说,你们还有主业?那是什么?”唐一明急忙问道。
金勇道:“大王,江南是鱼米之乡,有着稳定生活背景,商业自然也比较发达。我们用大王给我们的金银珠宝贿赂了各地方的郡守,开设了几家商号,将这里的东西运往蜀中,将蜀中的东西运到这里,如此一来,一买一卖之间,自然就有了利润,何况背后又有官府撑腰,只要我们不做违反晋律的事情,一般是没有人查问的。”
“没有想到你们能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在晋朝站稳了脚跟,实在让我太过吃惊了。金勇,我来的目的是为了向晋朝言和的,你可否找到可靠的人,
让他们帮我向晋朝示好?我们汉国初建,还是襁褓中的婴儿,需要稳定的时间来发展,燕国那边我已经都做好了,只是晋朝这边我始终不知道他们的意思,所以吃不准。”唐一明道。
金勇道:“这个大王尽管放心,我们在这里几个月了,建康城里都十分熟悉,其他兄弟也都秘密派往各地,以收购商品为由,进行秘密勘察,就连哪个郡守的小妾生了几个儿子,我们都摸的一清二楚。”
“哈哈,好啊,如此庞大的消息网,我真没有想到你们会在短短的数月之内建成。”唐一明笑道。
金勇也笑了笑,说道:“大王,这都是您的功劳,您一下子给了我们那么多金银珠宝,我们带到晋朝来,才知道金银珠宝的妙用,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,正是这个道理。”
“哈哈,拿人钱财与人消灾,这没有什么好说的。这些金银珠宝都是那些胡人掠夺而来的,我们又从他们手上弄过来的,要感谢的话,也应该谢谢那些胡人才对。不过,要在短时间内建立一个庞大的消息网,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万一有人高密的话,就会功败垂成,你作为他们的领导者,能够让他们安安稳稳地打听情报,确实是功不可没。”唐一明夸赞道。
“多谢大王夸赞。大王远道而来,一会儿吃点酒菜,就随属下一起回府吧,休息一夜后,明天我就带着大王去会会晋朝官员们。”金勇道。
“嗯,很好。不过,你还要去做一件事,我在码头停靠了五艘大船,交给了陶豹负责,我怕陶豹会惹出事情来,你派人去接替一下陶豹,将他带到你的府中,并且疏通一下沿江的晋军。”唐一明道。
金勇道:“大王放心,这件事很好办理,镇守码头的晋军和我是好友,我派人通传一声就可以了。”
这个时候,小二端上来了酒菜,迅速地摆满了一桌子。
“大王,请品尝品尝!”金勇客气地说道。
唐一明摇了摇头,说道:“你们吃吧,我和孙虎在你们来之前便已经吃饱了,现在不饿。”
魏举拎起了一个酒壶,笑着说道:“我只要酒!”
众人听了,都哈哈地笑了起来。
用过饭后,金勇便带着唐一明、孙虎出了酒楼,回到自己的府邸。
金勇的府邸住在乌衣巷里,是他花重金从一个士族子弟中买过来的,不为别的,就是乌衣巷内聚集了晋朝当时的许多社会名流,士族门阀。
夕阳西下,然而它最后的光线普照四方,发出许多宽阔的深红色光带来,金黄色的云块散布在天空中,照射在了这座古色古香而又是当时最为繁华的建康城里。
唐一明一行人走在夕阳下,看着满天的云霞,经过车水马龙的街市,所见所闻,都让他对晋朝的富庶产生了兴趣。
“晋朝之所以能屹立在江南那么多年
,并不是因为他的军队有么牛逼,而是因为他有一个稳定的环境,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,百姓安居乐业,商贾纵横,成就了晋朝的国力,使得晋朝的国力日益攀升。打仗,打的不是军队,而是国力。国力雄厚了,才能够永远地屹立在那里,国家也不至于败亡。看来,以后要想灭晋的话,就必须先消耗他的国力,发展自己的国力。”唐一明一边走着,脑海里一边想着。
行不多时,车已到乌衣巷。
“朱雀桥边野草花,乌衣巷口夕阳斜,旧时王谢堂前燕,飞入寻常百姓家。”
这首诗是唐代大诗人刘禹锡所作,写的就是乌衣巷。
乌衣巷无疑是在东晋一代最著名的建筑,自王导辅佐晋帝司马睿东渡起,乌衣巷便是东晋最显赫门阀的代称,而江左世家都以在乌衣巷有自己的府第为荣。
过了朱雀桥左转,便到了金勇的府邸。
朱雀桥虽然大名鼎鼎,却不是后世所称的那种真正意义上的“桥”。严格来说,它仅仅是座浮桥,因此又被称为“朱雀浮航”。所谓浮航,就是连舟为桥,平日通行,到了战时便可以轻易拆断,阻隔两岸交通。这种桥,秦淮河上有二十四座之多。二十四桥明月夜,让这秦淮风月一时无两。
金勇的府邸十分的漂亮,从外观上看,颇有一番古人气息,也无处不透着一种高贵。
周围都是这种统一的豪门大院,在这个巷子里,每天早上出门的时候,你就会见到一个宏大的场景,那就是一个巷子里几乎都是穿着朝服的人员,而且都互相拱手,面带微笑,互相寒暄,一起走出这个巷子。
乌衣巷历史悠久,三国时是吴国驻守石头城部队的营房所在地。当时军士都穿着黑色制服,故以“乌衣”为巷名。东晋初,大臣王导住在这里,后来便成为王、谢等豪门大族的住宅区。
进入金勇的府宅大门,唐一明看到的是装修的富丽堂皇的大院,到处都挂着大红灯笼,就连走廊上也有着轻罗幔帐,整个院子里充满了温馨,而且进入大门,便可以看见一个不大的圆形花池,花池里开满了鲜艳的花朵。再朝前走不到十米远,便是一座假山,假山用真正的石头堆砌而成,周边是一个水池,水池中还有着突兀的石头,像是山崖沿海附近的礁石,而且水池中还有一些自由自在游动的金鱼。
经过那座假山水池,再向前走十五米,才进入了大厅。大厅里的摆设虽然简单,却显得很是高雅,因为所有的家具,都是用很少见到的红木做成。大厅的角落里各放着一尊香炉,香炉里面还散发着袅袅的青烟,使得整个大厅充满了一股檀香,沁人心脾。四周的墙壁上挂着一些字画,最引人注目的当属大厅中堂的一幅墨宝,那幅墨宝上的字,笔走龙蛇,虽然只有洋
洋洒洒的几百字,却让人看了很是舒服。
唐一明虽然不懂书法,但是看见这样的文字,却也不由得沉醉于此,径直朝那幅字走了过去,在左下角有着几个小子的落款,他看了之后,不禁眼前一亮,竟然是“王羲之”的署名。
他不懂书法,但是书法大家的签名还是见过的,因为小时候他也想成为一个书法家,可是练字却很难,后来发现自己不是那块料子,只练了三天的他,便主动放弃了。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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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举瞪大了眼睛,看了看坐在他正对面的唐一明,急忙说道:“大王?你就是鼎鼎大名的汉王?”
唐一明端正了身子,轻轻地点了点头。
魏举急忙跪在了地上,高声喊道:“在下吴郡人士魏举,拜见汉王!”
金勇急忙插话说道:“大王,他就是魏举,字子高,虽然有点疯癫,却是个博学多才的人,属下刚到建康的时候,便救了他,他为了报答救命之恩,便愿意一辈子跟着我,我见他十分有诚意,又是个读书人,便将我的身份告诉给了他,他知道以后,便发誓愿意效忠汉王,至死不渝。这间酒楼,就是他想出的一个主意,而他则每天流落地市井之间,以一个酒鬼身份去帮我们打听消息,顺便发掘一下人才,这才有了酒楼今天的繁华。”
听金勇说话之后,唐一明倒是觉得魏举是个人才,便抬了一下手,说道:“你起来吧。我问你,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汉国的事情的?”
魏举缓缓地站了起来,并且道了一声谢,站在那里毕恭毕敬地说道:“启禀汉王,早在去年,在下就听闻过泰山有一支抵御胡人的军队,在唐……汉王的带领下,粉碎了不少次胡人的进攻。后来晋军北伐,诸葛攸驻守泰山,只要是朝中的有识之士,都对汉王佩服不已。后来,晋军败退,退守江淮,燕军攻入青州,汉王受封,虽然有些人认为汉王是背信弃义的小人,可是在下知道,汉王才是能屈能伸的大英雄。”
“呵呵,我并不是什么大英雄,我和你一样,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。汉国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,都是所有的国人共同努力的结果。你给金勇出的这个点子是不错,可是如此耗费,就算有再多的金银珠宝,也终究有耗尽的一天,到那时候,酒楼又用什么来维持呢?”唐一明道。
“是啊是啊,你们这样,真有点对不住大王!”孙虎接住了话茬急忙说道。
金勇和魏举相视而笑,只见魏举拱手说道:“大王有所不知,这间酒楼,只是一个副业而已。我们用每个月赚取的金银的十分之一来弥补这间酒楼的亏空,是足够的。”
“哦,照你这样说,你们还有主业?那是什么?”唐一明急忙问道。
金勇道:“大王,江南是鱼米之乡,有着稳定生活背景,商业自然也比较发达。我们用大王给我们的金银珠宝贿赂了各地方的郡守,开设了几家商号,将这里的东西运往蜀中,将蜀中的东西运到这里,如此一来,一买一卖之间,自然就有了利润,何况背后又有官府撑腰,只要我们不做违反晋律的事情,一般是没有人查问的。”
“没有想到你们能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在晋朝站稳了脚跟,实在让我太过吃惊了。金勇,我来的目的是为了向晋朝言和的,你可否找到可靠的人,
让他们帮我向晋朝示好?我们汉国初建,还是襁褓中的婴儿,需要稳定的时间来发展,燕国那边我已经都做好了,只是晋朝这边我始终不知道他们的意思,所以吃不准。”唐一明道。
金勇道:“这个大王尽管放心,我们在这里几个月了,建康城里都十分熟悉,其他兄弟也都秘密派往各地,以收购商品为由,进行秘密勘察,就连哪个郡守的小妾生了几个儿子,我们都摸的一清二楚。”
“哈哈,好啊,如此庞大的消息网,我真没有想到你们会在短短的数月之内建成。”唐一明笑道。
金勇也笑了笑,说道:“大王,这都是您的功劳,您一下子给了我们那么多金银珠宝,我们带到晋朝来,才知道金银珠宝的妙用,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,正是这个道理。”
“哈哈,拿人钱财与人消灾,这没有什么好说的。这些金银珠宝都是那些胡人掠夺而来的,我们又从他们手上弄过来的,要感谢的话,也应该谢谢那些胡人才对。不过,要在短时间内建立一个庞大的消息网,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万一有人高密的话,就会功败垂成,你作为他们的领导者,能够让他们安安稳稳地打听情报,确实是功不可没。”唐一明夸赞道。
“多谢大王夸赞。大王远道而来,一会儿吃点酒菜,就随属下一起回府吧,休息一夜后,明天我就带着大王去会会晋朝官员们。”金勇道。
“嗯,很好。不过,你还要去做一件事,我在码头停靠了五艘大船,交给了陶豹负责,我怕陶豹会惹出事情来,你派人去接替一下陶豹,将他带到你的府中,并且疏通一下沿江的晋军。”唐一明道。
金勇道:“大王放心,这件事很好办理,镇守码头的晋军和我是好友,我派人通传一声就可以了。”
这个时候,小二端上来了酒菜,迅速地摆满了一桌子。
“大王,请品尝品尝!”金勇客气地说道。
唐一明摇了摇头,说道:“你们吃吧,我和孙虎在你们来之前便已经吃饱了,现在不饿。”
魏举拎起了一个酒壶,笑着说道:“我只要酒!”
众人听了,都哈哈地笑了起来。
用过饭后,金勇便带着唐一明、孙虎出了酒楼,回到自己的府邸。
金勇的府邸住在乌衣巷里,是他花重金从一个士族子弟中买过来的,不为别的,就是乌衣巷内聚集了晋朝当时的许多社会名流,士族门阀。
夕阳西下,然而它最后的光线普照四方,发出许多宽阔的深红色光带来,金黄色的云块散布在天空中,照射在了这座古色古香而又是当时最为繁华的建康城里。
唐一明一行人走在夕阳下,看着满天的云霞,经过车水马龙的街市,所见所闻,都让他对晋朝的富庶产生了兴趣。
“晋朝之所以能屹立在江南那么多年
,并不是因为他的军队有么牛逼,而是因为他有一个稳定的环境,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,百姓安居乐业,商贾纵横,成就了晋朝的国力,使得晋朝的国力日益攀升。打仗,打的不是军队,而是国力。国力雄厚了,才能够永远地屹立在那里,国家也不至于败亡。看来,以后要想灭晋的话,就必须先消耗他的国力,发展自己的国力。”唐一明一边走着,脑海里一边想着。
行不多时,车已到乌衣巷。
“朱雀桥边野草花,乌衣巷口夕阳斜,旧时王谢堂前燕,飞入寻常百姓家。”
这首诗是唐代大诗人刘禹锡所作,写的就是乌衣巷。
乌衣巷无疑是在东晋一代最著名的建筑,自王导辅佐晋帝司马睿东渡起,乌衣巷便是东晋最显赫门阀的代称,而江左世家都以在乌衣巷有自己的府第为荣。
过了朱雀桥左转,便到了金勇的府邸。
朱雀桥虽然大名鼎鼎,却不是后世所称的那种真正意义上的“桥”。严格来说,它仅仅是座浮桥,因此又被称为“朱雀浮航”。所谓浮航,就是连舟为桥,平日通行,到了战时便可以轻易拆断,阻隔两岸交通。这种桥,秦淮河上有二十四座之多。二十四桥明月夜,让这秦淮风月一时无两。
金勇的府邸十分的漂亮,从外观上看,颇有一番古人气息,也无处不透着一种高贵。
周围都是这种统一的豪门大院,在这个巷子里,每天早上出门的时候,你就会见到一个宏大的场景,那就是一个巷子里几乎都是穿着朝服的人员,而且都互相拱手,面带微笑,互相寒暄,一起走出这个巷子。
乌衣巷历史悠久,三国时是吴国驻守石头城部队的营房所在地。当时军士都穿着黑色制服,故以“乌衣”为巷名。东晋初,大臣王导住在这里,后来便成为王、谢等豪门大族的住宅区。
进入金勇的府宅大门,唐一明看到的是装修的富丽堂皇的大院,到处都挂着大红灯笼,就连走廊上也有着轻罗幔帐,整个院子里充满了温馨,而且进入大门,便可以看见一个不大的圆形花池,花池里开满了鲜艳的花朵。再朝前走不到十米远,便是一座假山,假山用真正的石头堆砌而成,周边是一个水池,水池中还有着突兀的石头,像是山崖沿海附近的礁石,而且水池中还有一些自由自在游动的金鱼。
经过那座假山水池,再向前走十五米,才进入了大厅。大厅里的摆设虽然简单,却显得很是高雅,因为所有的家具,都是用很少见到的红木做成。大厅的角落里各放着一尊香炉,香炉里面还散发着袅袅的青烟,使得整个大厅充满了一股檀香,沁人心脾。四周的墙壁上挂着一些字画,最引人注目的当属大厅中堂的一幅墨宝,那幅墨宝上的字,笔走龙蛇,虽然只有洋
洋洒洒的几百字,却让人看了很是舒服。
唐一明虽然不懂书法,但是看见这样的文字,却也不由得沉醉于此,径直朝那幅字走了过去,在左下角有着几个小子的落款,他看了之后,不禁眼前一亮,竟然是“王羲之”的署名。
他不懂书法,但是书法大家的签名还是见过的,因为小时候他也想成为一个书法家,可是练字却很难,后来发现自己不是那块料子,只练了三天的他,便主动放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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