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灭天尊_第一百七十章 重归故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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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仲城,故事开始的地方。
如果要用两个字来形容阳仲城,分别时“穷”和“小”。
阳仲城到底有多穷?只看那一条尘土飞扬的路便知晓,可谓是“晴天一身土,雨天一身泥”,百姓们的衣衫也都是粗布,女子的衣服也没有可选择的样式。最穷的地方在于城主府,那可是一城之主居住的地方,守卫满打满算不过百人,府中伺候城主大人的丫鬟和仆人,更是一只手都能数出来,更别提具体的布置。
阳仲城究竟有多小?六个字概括——“一条街,两排房”。整座城池,只有一条街道,正是那黄土铺成的道路,道路两旁视线内能看到的所有房子,便是全部居民的住宅。
所以说,阳仲城,轮富庶程度,比不过经济发达的天羽城十分之一;论地域大小,勉强是第一大城凤仙城的十分之一。
但就是这个“穷困潦倒”的偏远小城,着实让人喜爱。
“各位乡亲父老,我们‘裴记烧鸡’开创了全新的口味,采用高温油炸的方式,做出了香脆可口的炸鸡,还请大家来品尝——”中年女人叉着腰大声吆喝,也许是暑往寒来都在吆喝的缘故,嗓门练就的格外嘹亮,整座城的百姓都能听见。女人很是满意自己的嗓门,神采奕奕的转头看向身后的丈夫,“孩儿他爹,你觉得这炸鸡会不会符合大家的口味。”
“啊?”中年男子缓过神来,原来方才一直在偷偷啃自家的炸鸡,听到妻子的话后,吮吸着满是油渍的手指,“街坊邻里们喜不喜欢我不知道,反正我是‘爱不释口’。”
“那就好,等咱们的干儿子回来,肯定让他尝尝这炸鸡的美味。”中年女人眯着眼一笑,虽然眼角的皱纹清晰可见,但她并不在意。
“可不是嘛,萧辰那小家伙已经走了些日子,也不知道啥时候能回来。”中年那人凝视着街道,又往嘴里塞了一块炸鸡。
这对夫妇,便是裴小虎的亲生父母,阳仲城内“裴记烧鸡”的老板、老板娘。
丧子之痛,绝不是所谓“乐观”的父母便能轻易承受,这夫妇也不例外,那为何他们还能笑得如此幸福?
人总是要往前看。
前方,不还有个名为“萧辰”的干儿子吗?
——咦?“前方”,只是一个具有象征性意义的词汇,为何,视线的前方还真有一个少年的身影?
中年男人揉了揉眼睛,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“孩儿她娘,是不是我炸了一整夜的鸡,油烟把眼睛熏坏了,怎么好像看到萧辰那小家伙了……”中年男人拽了拽妻子的袖子,指向了城门口的方向,“你看,就那个刚刚走进城门的孩子,长得多像萧辰。”
“是吗?”中年女人顺着丈夫手指的方向看去,一瞬间欣喜若狂,用力的拍打丈夫的脑袋,“你还真是被油烟熏坏了眼睛,那就是咱们的干儿子回来啦!”
此时,萧辰刚刚走进阳仲城,停步熙熙攘攘的人群中,扬起下巴,微闭眼睛,深深的吸了一口故城的气息。
城主府内,七个伺候城主大人的丫鬟和下人可是愁眉苦脸。
也不知道是朱宏喝了一酒缸的美酒,还是整个人掉进的酒缸了,浑身散发着酒气,而且还脱了一只靴子,放松了很多天都没有洗过的脚丫——酒气和汗脚的味道混合在一起,那滋味……可想而知,所以不怪丫鬟的鼻腔都塞着棉花。
“举杯消愁愁更愁,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!”朱宏纵酒吟诗,好在两首不相干的诗词刚好押着韵脚,他也能自得其乐,“何以解忧,唯有……唯有当时蝴蝶、自飞来。”
合着朱宏是在玩“诗词接龙”,而且还是自娱自乐。
朱宏嗜酒如命,可谓是人尽皆知。虽然阳仲城又穷又小,平日里也没有什么重大的事需要处理,一度陷入君主都忘了管、群臣不稀罕看的窘境;但身为一城之主,光天化日之下喝的酩酊大醉、人事不省,实在是不成体统。
朱宏胆敢如此放肆的饮酒,多亏了有人帮他处理政务。
人还未到,门外便传来了怒不可遏的吼声,这便是“先声夺人”。
“喝!喝!喝!一天到晚就是喝酒,没有酒你是不会过日子了!”
身着黑色钩花蕾丝长裙的女子怒气冲冲的闯入房间。
“朱砂姑娘……”
仆人话还没说完,名为“朱砂”的女子直接走到形状如“一滩烂泥”的朱宏身边,一把夺过朱宏怀中的酒坛子,仰头痛饮,竟然还一饮而尽。
“这下你满意了吗?酒都被我喝完了,看你还喝个屁!”朱砂姑娘抹了抹嘴唇,脸上泛出一抹红晕,打了个酒嗝,“咦……这酒……味道不错嘛,是你珍藏的精品?快告诉我藏到哪里了,你若是不如实相告,被我发现了藏匿地点,保准给你喝的一滴不剩。”
“别做梦了,这是林大胖子赠给我的极品好酒,就这一瓶,还让你喝了一大半。”朱宏摇摇晃晃的站起来,很自然的揉着朱砂姑娘的肩膀,“我跟你讲,人生得意须尽欢,莫使金樽空对月,我朱宏的人生信条是有酒就喝、喝完为止。”
“知道了,说起来一直在给你处理公务,我好几天都没有喝酒了。”朱砂姑娘眉角一翘,笑的活像“酒鬼二代”——“一代”自然是朱宏,“反正咱们阳仲城都是些芝麻大点的事,不如……咱俩去痛痛快快的喝一顿?”
“吁——”朱宏指着女子不怀好意的笑容,“早就盯上我的酒了吧,你个小朱砂,眼珠子一转,我就知道你那点小九九。行了,有我的风范,走,去他妈的一城之主,老子就要和你痛饮三百杯——将进酒,杯莫停!”
事实证明,酒鬼不分男女——男有朱宏;女有朱砂。
这二人都姓“朱”,莫非朱砂是朱宏的私生女?
两人正打算去城主府酒窖醉生梦死,一个士兵匆匆赶来。
“禀告城主,萧辰公子正在城门外等待。”
“萧辰……这名字听得耳熟,”朱宏已经喝的神志不清,转头看向扶着自己的女子,“小朱砂,你认得这个人吗?”
“认得,当然认得。”朱砂眼神冒出凶光,“萧辰这王八蛋,想起来我就恨的牙痒痒,他就算烧成灰,我也能认出他来!”
还真是奇了怪了,这朱砂姑娘怎么和萧辰结下了梁子?
看样子,还是“不共戴天”的仇人。'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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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仲城,故事开始的地方。
如果要用两个字来形容阳仲城,分别时“穷”和“小”。
阳仲城到底有多穷?只看那一条尘土飞扬的路便知晓,可谓是“晴天一身土,雨天一身泥”,百姓们的衣衫也都是粗布,女子的衣服也没有可选择的样式。最穷的地方在于城主府,那可是一城之主居住的地方,守卫满打满算不过百人,府中伺候城主大人的丫鬟和仆人,更是一只手都能数出来,更别提具体的布置。
阳仲城究竟有多小?六个字概括——“一条街,两排房”。整座城池,只有一条街道,正是那黄土铺成的道路,道路两旁视线内能看到的所有房子,便是全部居民的住宅。
所以说,阳仲城,轮富庶程度,比不过经济发达的天羽城十分之一;论地域大小,勉强是第一大城凤仙城的十分之一。
但就是这个“穷困潦倒”的偏远小城,着实让人喜爱。
“各位乡亲父老,我们‘裴记烧鸡’开创了全新的口味,采用高温油炸的方式,做出了香脆可口的炸鸡,还请大家来品尝——”中年女人叉着腰大声吆喝,也许是暑往寒来都在吆喝的缘故,嗓门练就的格外嘹亮,整座城的百姓都能听见。女人很是满意自己的嗓门,神采奕奕的转头看向身后的丈夫,“孩儿他爹,你觉得这炸鸡会不会符合大家的口味。”
“啊?”中年男子缓过神来,原来方才一直在偷偷啃自家的炸鸡,听到妻子的话后,吮吸着满是油渍的手指,“街坊邻里们喜不喜欢我不知道,反正我是‘爱不释口’。”
“那就好,等咱们的干儿子回来,肯定让他尝尝这炸鸡的美味。”中年女人眯着眼一笑,虽然眼角的皱纹清晰可见,但她并不在意。
“可不是嘛,萧辰那小家伙已经走了些日子,也不知道啥时候能回来。”中年那人凝视着街道,又往嘴里塞了一块炸鸡。
这对夫妇,便是裴小虎的亲生父母,阳仲城内“裴记烧鸡”的老板、老板娘。
丧子之痛,绝不是所谓“乐观”的父母便能轻易承受,这夫妇也不例外,那为何他们还能笑得如此幸福?
人总是要往前看。
前方,不还有个名为“萧辰”的干儿子吗?
——咦?“前方”,只是一个具有象征性意义的词汇,为何,视线的前方还真有一个少年的身影?
中年男人揉了揉眼睛,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“孩儿她娘,是不是我炸了一整夜的鸡,油烟把眼睛熏坏了,怎么好像看到萧辰那小家伙了……”中年男人拽了拽妻子的袖子,指向了城门口的方向,“你看,就那个刚刚走进城门的孩子,长得多像萧辰。”
“是吗?”中年女人顺着丈夫手指的方向看去,一瞬间欣喜若狂,用力的拍打丈夫的脑袋,“你还真是被油烟熏坏了眼睛,那就是咱们的干儿子回来啦!”
此时,萧辰刚刚走进阳仲城,停步熙熙攘攘的人群中,扬起下巴,微闭眼睛,深深的吸了一口故城的气息。
城主府内,七个伺候城主大人的丫鬟和下人可是愁眉苦脸。
也不知道是朱宏喝了一酒缸的美酒,还是整个人掉进的酒缸了,浑身散发着酒气,而且还脱了一只靴子,放松了很多天都没有洗过的脚丫——酒气和汗脚的味道混合在一起,那滋味……可想而知,所以不怪丫鬟的鼻腔都塞着棉花。
“举杯消愁愁更愁,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!”朱宏纵酒吟诗,好在两首不相干的诗词刚好押着韵脚,他也能自得其乐,“何以解忧,唯有……唯有当时蝴蝶、自飞来。”
合着朱宏是在玩“诗词接龙”,而且还是自娱自乐。
朱宏嗜酒如命,可谓是人尽皆知。虽然阳仲城又穷又小,平日里也没有什么重大的事需要处理,一度陷入君主都忘了管、群臣不稀罕看的窘境;但身为一城之主,光天化日之下喝的酩酊大醉、人事不省,实在是不成体统。
朱宏胆敢如此放肆的饮酒,多亏了有人帮他处理政务。
人还未到,门外便传来了怒不可遏的吼声,这便是“先声夺人”。
“喝!喝!喝!一天到晚就是喝酒,没有酒你是不会过日子了!”
身着黑色钩花蕾丝长裙的女子怒气冲冲的闯入房间。
“朱砂姑娘……”
仆人话还没说完,名为“朱砂”的女子直接走到形状如“一滩烂泥”的朱宏身边,一把夺过朱宏怀中的酒坛子,仰头痛饮,竟然还一饮而尽。
“这下你满意了吗?酒都被我喝完了,看你还喝个屁!”朱砂姑娘抹了抹嘴唇,脸上泛出一抹红晕,打了个酒嗝,“咦……这酒……味道不错嘛,是你珍藏的精品?快告诉我藏到哪里了,你若是不如实相告,被我发现了藏匿地点,保准给你喝的一滴不剩。”
“别做梦了,这是林大胖子赠给我的极品好酒,就这一瓶,还让你喝了一大半。”朱宏摇摇晃晃的站起来,很自然的揉着朱砂姑娘的肩膀,“我跟你讲,人生得意须尽欢,莫使金樽空对月,我朱宏的人生信条是有酒就喝、喝完为止。”
“知道了,说起来一直在给你处理公务,我好几天都没有喝酒了。”朱砂姑娘眉角一翘,笑的活像“酒鬼二代”——“一代”自然是朱宏,“反正咱们阳仲城都是些芝麻大点的事,不如……咱俩去痛痛快快的喝一顿?”
“吁——”朱宏指着女子不怀好意的笑容,“早就盯上我的酒了吧,你个小朱砂,眼珠子一转,我就知道你那点小九九。行了,有我的风范,走,去他妈的一城之主,老子就要和你痛饮三百杯——将进酒,杯莫停!”
事实证明,酒鬼不分男女——男有朱宏;女有朱砂。
这二人都姓“朱”,莫非朱砂是朱宏的私生女?
两人正打算去城主府酒窖醉生梦死,一个士兵匆匆赶来。
“禀告城主,萧辰公子正在城门外等待。”
“萧辰……这名字听得耳熟,”朱宏已经喝的神志不清,转头看向扶着自己的女子,“小朱砂,你认得这个人吗?”
“认得,当然认得。”朱砂眼神冒出凶光,“萧辰这王八蛋,想起来我就恨的牙痒痒,他就算烧成灰,我也能认出他来!”
还真是奇了怪了,这朱砂姑娘怎么和萧辰结下了梁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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